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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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查
发票贩子何以能大发一票
本报记者 朱乔夫

  最近,本报新闻热线接到读者报料,称杭州市的一些停车场所,特别是杭州百货大楼、银泰百货附近,甚至是湖滨路步行街上,出没着一批兜售发票的人。据说,这些人手上什么发票都有,住宿的、餐饮的、交通的、空白的……应有尽有。
    为了了解这些发票贩子的发票究竟从何而来,流向哪里,记者专程来到发票贩子比较多的地段进行暗访。
  “我这里什么发票都有”
    记者刚在杭州百货大楼后面停妥车子,还未跨出车门,一名50岁左右的中年人就朝记者走过来。只见这名中年人背着一只鼓鼓囊囊的旅行袋,看上去分量还不轻,手里还各拿着几把专门擦汽车的长毛软刷,朝记者做做手势,像是在向记者推销刷子。
    记者摇摇手,表示不要。刚要下车,中年人凑到了车门前。
    “发票要吗?各种都有。”
    好家伙!目标竟找上门来了。记者将计就计,问道:“都有什么发票?”这个中年人像背台词一样脱口而出:“汽车票、火车票、住宿票、货运发票、饮食发票,要什么有什么。”说罢,他将刷子放在汽车顶上,腾出右手,随手就从旅行包外面的口袋里掏出一张发票交给记者:“一张10元。”
    那是一张面额为100元的定额餐饮发票,赫然盖着杭州某饭店公章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。那中年人压低声音说:“这些发票全部是真的,是不能报销的人卖给我们的,这张面额100元的发票我卖10元,你放心,我进价就要7元,不会贵你的。”
    记者问有没有空白的发票,中年人一口答应,并问记者需要哪类的,记者表示需要空白的住宿发票。只见他一下子拿出温州、杭州甚至北京的大约有二三十张空白的住宿发票让记者自己挑。同时,这名发票贩子嘴里还不停地做着自我宣传。“这些空白的发票价格稍微贵一点,每张20元,你回去就可以填上几百几千的,很划算。”见记者很认真地对着阳光“审查”发票真伪的样子,中年人以为碰到了大主顾,又向记者推销起其他发票来……
    为了稳住发票贩子,并希望从他口中套出一些情况,记者假装十分爽快地先以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票面价格为120元的从温州到杭州的客运发票,一边和他套近乎,说有个朋友单位里准备发5000元奖金,但要求用差旅费发票去报销。这时,为了能挖到更多情况,记者以挑选起来方便为由将那人让进了汽车。
    一上车,他就打开了旅行袋。嗬,满旅行袋的发票,起码有几百张,上面压着十几把刷子。看得出,这人做这“生意”的时间已经不短,因为在旅行袋里,他很小心地将发票分门别类地打了包,有空白发票,住宿、餐饮、货运、水运和出租车发票,甚至还有飞机票。
    见记者挺和气,中年人很快放松了警惕,甚至开始在开着空调的汽车里和记者聊起了家常。中年人自称姓张,江西人,常年住在杭州,做卖发票行当是一个老乡去年告诉他的,说贩卖空白发票能赚钱,而且发票又薄又轻,容易瞒过警察,于是他就开始卖发票了。为了逃避打击,他现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。
    空白发票是有人提供的,每张进价1元,他以每张20元或者25元卖出,利润很大。他说,他知道供货的人的成本是一本发票只要1元。至于贩卖一些已经开具了的发票,是向同行学的。他在做生意的过程中,发现很多人需要的是各种各样的常规发票,如餐饮的、住宿的或者购物发票等,他就开始留心这方面的生意了。那些已经开具的发票来源主要有两个,一些是在车站、宾馆附近以及出租车司机处买的,一些是在超市门口向购物的人买小票,再拿着小票向超市开来的。
  这些发票大多进了企业
    有这么多的发票贩子就说明需求旺盛,这些发票最终又流向了哪里呢?记者为此采访了杭州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刘红。
    刘红告诉记者,由于国税这一块国家使用金税工程以后,增值税发票已经采用最先进的票据印刷技术,其中数码喷印技术使造假者仿制成本将高达几千万元一张,而辨别真假只需要20元左右的一个放大镜,或上网、打电话查询。所以,假的增值税发票几乎已经没有生存的余地了。再者,由于出售发票时,购买单位的各种信息已存入税务部门的信息库中,套购倒卖真发票今后也极容易被查到。另外,税务部门的检查力度也将加大,如果谁虚开发票,一张将被罚款一万元。
    但是,对这些计入企业费用这一块的地税发票,倒确实还没有什么有效的监管机制,以致让许多企业找到了表面看上去“合法合理”的偷漏税的方法。
    刘红说,现在被倒卖的是普通的地税发票,比如我们购物、吃饭得到的发票,这些是和我们普通人直接有关的发票。
    现在,买这些发票的主要是企业,企业买了这些发票,就可以从成本里列支,这样成本高了,利润低了,企业可以少纳税。因此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偷税漏税的问题。
    据刘红透露,这样的情况全国各省几乎都有,可以说已经泛滥。而其主要原因就在于背后有一个巨大的买票市场,买方和卖方构成了交易链条。虽然目前公司在缴纳地税、国税方面已经采取逐月申报方式,但不少单位要在年底结算内部费用,如置装费、文具费或发放奖金等,为逃避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,便通过买来的发票冲账。而且,其购买过程显得相当“合法化”,比如单位通知职工要发一笔什么名目的钱,然后告诉员工必须拿等值的发票来抵冲,于是,那些单位的员工便会出现在街边路头,鬼鬼祟祟地和发票贩子交易。此外,一些个体和私营企业为了逃税,也会派人购买发票。
    让人担心的是,这样的购买发票冲账以偷逃税款的行为还很难查获。卖发票的人和买发票的人往往是不认识的,很难通过一方去找另一方。而且这些发票本身大部分也是真的,根本没有办法识别哪些是真实的费用开支,哪些是虚构的费用。
    刘红说,我们国家的财政有80%到90%来自税收,如果国家的税收不上来,国家机器的运转就要受到损害。因此,购买发票以偷逃税款,确确实实损害的是我们每个人的利益。
  买卖双方的责任都要追究
    对这种街头买卖发票的现象,记者电话采访了杭州的几个派出所,询问在日常报案的类型中,是否接触过这种案件。四季青派出所受理报案的民警告诉记者,到目前为止,他们尚未接到一起非法买卖发票的案件。其他几个派出所的回答也基本上差不多。
    相关人员分析,这种类型的案件和侵害案件的性质不一样,可以说买卖双方是你情我愿的,受到侵害的是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,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发现并进行立案查处,当事人一般不可能报案。
    但是,这种违法犯罪的现象确实存在,而且危害巨大。对此,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光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。他说,这种行为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,应当受到严厉打击。但在整个非法买卖发票的链条当中,当事人之间所构成的罪名是不一样的,量刑也不一样。
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09条第1款规定:伪造、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;数量巨大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;数量特别巨大的,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    而该条的第3款规定: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,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。这就说明,那些非法出售地税发票的发票贩子(非法制售假发票的起刑点是25份以上),最高可以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    而对于购买发票的一方来说,就要看购买者的犯罪故意是什么了,比如说企业为了虚增成本,购买了这些发票,以达到偷税的目的,那就要按偷税罪来追究刑事责任;而如果是公务人员为了侵吞国家财产,购买发票到单位去报销,那就是职务犯罪方面的问题了。